新葡的京集团教学副院长主要岗位职责

来源:新葡的京集团教学管理 2022/06/27

新葡的京集团教学副院长主要岗位职责

教学副院长应在主管教学副校长和分院院长的领导下,在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,全面负责本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:

1.分管日常教学管理、专业建设、本科评估、国际交流与合作、招生等工作。

2.担任分院教学委员会常务副主任,负责分院教学委员会日常工作,负责组织建设好分院教学管理团队;负责对教师开展实习、实训活动的安全指导和保障工作;及时了解教职工的诉求,协助党总支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3.负责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的制定。

4.负责教学运行机制和办事流程设计及教学管理制度建设。

5.负责实验室建设、实习基地建设、图书资料建设,分管分院实验教学中心、图书资料中心的业务工作。

6.主持召开有关教学管理、专业建设、本科评估、招生工作会议,提请召开分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有关重要工作事项。

7.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有关教学管理、专业建设、本科评估、招生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
8.负责教师教学工作安排,审核授课计划,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;负责组织教材征订和自编教材使用审核工作。

9.负责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,做好教改项目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。

10.负责有关教学、本科评估和招生工作宣传报道稿件的组织和审批。

11.负责制定教师、实验员的培训与进修计划,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12.担任大学生科技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分院教风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,在组长牵头领导下,做好有关工作;组织、动员安排学生参加全国英语、计算机、职业资格认定和上级布置的统考与知识竞赛。

13.完成校领导及院长交办的各项工作,协助其他岗位同志做好有关工作。

新葡的京集团

2015 年 9 月 29 日